【多重视角】折射人性的善与恶
对一个仅有两个月大的孩子下毒手,嫌犯之残忍令人发指。如果不是为一己私欲不择手段,如果不是对他人生命的轻贱,嫌犯何致若此。哪怕他心中有一丝人性,都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们感到遏制不住的愤怒、悲痛,同时也有一些人担心,这类人不是个例。这样的担心并不过分,2010年,江苏、陕西等地都有人在幼儿园里对天真无邪的孩子挥起屠刀。
之前的恶性杀人犯,他们多处于社会中下层,在激烈的竞争中被边缘化,他们往往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客观原因,而对社会有仇恨,他们还有一个共性,就是对生命的极端不尊重。
每个国家都出过恶性杀人案件,舆论的反思也都能找出各种社会原因。从中国来说,我们在自己身边不难发现,人道主义启蒙不彻底,对生命的尊重一直缺乏厚重的根基,整个社会对法和道德的敬畏之心不够。显然,如果上述几个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各种悲剧仍会继续发生。
当一个人因为贪婪残忍实施罪恶的时候,成千上万长春人全城搜索失踪婴儿,这是一幕感人的场景。嫌犯的恶令我们寒心,但更多人的善也令我们温暖。互联网上每天都披露各种各样丑的恶的事情,这些丑恶的数量看起来不少,但它们与其对立面相比仍是绝对的少数派。社会的主流永远是“正”的。
大众传媒时代,恶性犯罪被广泛传播,激起民众同仇敌忾的同时,也激起了他们向善的意愿和决心。人性是相通的,基本的良善之心汇集在一起是一种强大无比的力量,它会推动社会不断进步。从整个人类历史,我们能看到这条清楚的线索,这个大方向不会扭转。
【背后思考】拷问人性底线
是什么造就了一个如此畸形残忍的恶魔?从案件本身来看,此事的发生极具偶然性。周某极有可能仅仅是路过那个未熄火的汽车旁边,顺便干了件顺手牵羊的事情。对于后座上的婴儿,也许刚开始的时候就不曾注意。等开到一半时婴儿的哭闹之声,终于让他发现车上还有其他人,多半是恐慌和畏罪心理使其大脑短路,干出了这件极端罪行。从事后周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情节来看,此人恐怕还不能和周克华、张君等悍匪惯犯划上等号,但是其罪行依然是让人发指,如果走上法律程序的话,此后余生必将难见天日。
周某犯罪行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其扩散效应,在整个长春甚至整个国家的人都希望婴儿能活下来,并且都在默默祈祷之时,这样的噩耗传来,对于人们、社会的杀伤力可想而知。人们不知道为何在文明社会还会有如此禽兽之人,以后一系列的深思、反省乃至唾骂也必将接踵而至。经常唱着“让人间充满爱”,但是还会发现依然是有“没有心的沙漠、没有爱的荒原”。这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即便社会发展到怎样地步,依然不能忘记还是有人并未把身上的兽性蜕化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