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各大通讯运营商纷纷打出了“充值送手机”的促销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但是送手机的前提规定了每月的最低消费额,有消费者丢失新购手机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在少数。
近日,东阳市消保委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消费纠纷。消费者谢某在某营业厅办理了一张预存话费1000元送手机一部的手机卡,用身份证实名登记,每月套餐费用为89元,期限为两年。但是手机刚用了几天就被盗了,谢某就一直未使用该号码,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一年多过去了,某营业厅工作人员拨打谢某的电话称其欠费1200多元,谢某未予理睬。之后电信工作人员多次向谢某催费,谢某于是向东阳市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了解情况。经过详细了解,谢某在手机被盗后曾到营业厅办理注销手续,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告知谢某只要不使用该号码就不会产生费用问题,也无需对该号码进行注销。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与营业厅的沟通和协调,最终同意将消费者的电话卡取消,期间产生的费用全部减免。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东阳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充值送手机”的电信服务,一定要了解清楚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套餐费用收取情况。一旦遇到手机被盗或者遗失情况,及时到营业厅办理挂失,补卡等手续,确保套餐服务的正常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