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历城区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网上发布“大量销售便宜手机卡”的虚假信息,骗取受害人11200元。历城公安分局就此案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最终在济宁市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5月25日上午9时许,历城区公安分局在全福社区开展“防范电信诈骗”主题宣传活动暨机关民警社区警务宣传活动时,接到辖区群众孙女士的咨询,称自己在网上购物时被人骗走1万多元钱,民警随后引导孙女士到全福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和历城公安分局网警大队民警初步调查了解到,受害人孙某在济南本地经营通讯产品生意,5月20日晚20时许,孙某在家中上网时通过QQ与一网名“某某通讯”的男子取得联系,男子自称姓刘,当孙某提出想大量购买手机卡时,刘姓男子立刻表示自己可以供货,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支付宝账号等信息。
经过进一步交流,孙某以联通卡16元每张、移动卡17元每张的价格,从刘姓男子处购买了700张内含50元话费的手机卡,并从当晚到第二天早上,分三次向刘某支付宝账号打款共计11200元。但打款完毕后,对方迟迟不肯发货,此时孙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遂向民警咨询并报案。
据全福派出所副所长王斌介绍,案发后,全福派出所与历城公安分局网警大队立刻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了大量调查工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经常在济宁市某小区附近网吧上网。6月24日,专案组民警赶赴济宁,经过连续两天的蹲守,于25日晚将再次去网吧上网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姓赵,系济宁市汶上县一无业人员,因沉迷网络游戏致手头拮据,在加入多个QQ群了解手机卡网上交易流程后,萌发了通过网购行骗的念头。随后,赵某在网上大量发布销售手机卡的虚假信息,并抓住受害人孙某缺乏网络交易经验的特点,骗取其11200元货款。收款后,犯罪嫌疑人赵某随即以自己QQ号码被盗为名拒不承认交易事实,并将骗来的钱全部用于购买各种网络游戏道具。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所骗款项11200元已于今天上午全部退还给受害人孙女士。
针对这起典型的网络购物诈骗案,历城公安分局网警大队民警杨石芹提醒广大网民,网购过程中一定要选择适当的供货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具体需要注意:
1、在网上进行交易时,要积极落实对方身份,尽可能的对对方账户、交易情况等信息进行截图,保存交易记录,手机号码、人员所在地等相关信息;
2、为避免损失,大额网上交易尽量做到货到付款,即俗称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3、对陌生客户,尽量不要一次性交易较大数额,可以先购买少量产品试用后再进一步进行交易;
4、虚假交易往往存在较大诱惑性,在价格、赠品等方面要比普通商家价格“实惠”,遇到此类情况时,应该提高警惕性。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拨打济南市公安局防电信诈骗咨询电话0531-66666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