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经信委、市无线电管理局完成了《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并正式发布。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实施细则》重点调整了基站管理范畴、规划点位与选址范围,建立了《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分类目录》,将街道站、小区覆盖等新型业态基站纳入规范管理;细化了基站的审批、验收、停用(撤销)等环节的规范,进一步改进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压缩审批的自由裁量空间,并从城市安全运行的角度出发,对基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进行完善;明确了站址布局规划评估与修编、室外分布系统告知承诺审批、电磁辐射争议处置、建立信用档案等制度性安排。如规定对室外分布系统实施告知承诺行政审批制度,通过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强化后续监管和诚信机制配套建设,为探索大城市基站设置与人居和谐的模式进行政策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