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输钱,凌晨回家,看到一户人家院墙边有杂物,遂入室行窃弥补赌博损失;盗得信用卡,发现需失主手机激活,竟然重返现场,居然又偷到了手机。丢失手机后,失主补办了手机卡,收到信用卡被激活短信提醒却未在意,发现被盗刷才报警。近日,江都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凌晨入室,盗得未激活信用卡
邵某,1985年10月出生在邵伯镇。今年1月一天凌晨两点多钟,他打完牌后回家途中发现,水岸家园小区一楼房院墙外面摆了很多杂物,因当晚他输了钱,遂借助这些杂物爬进院子想捞点外快。
随后邵某进入厢房,上了二楼,大门敞开着,但没有什么可偷的,就下到一楼,听到房间内有人打呼噜,没敢进去,但在客厅桌上发现一女式背包。打开包一看,发现里面有一张二代身份证、一张光大银行信用卡及副卡等物,于是拿着卡包从院门溜掉。
第二天下午,邵某拿着信用卡到ATM机上试着取款,但是显示信用卡没有激活。邵某买了一张未登记的手机卡,打电话给银行客服。但客服表示,必须要用申请信用卡的手机号才能激活。
重返现场盗得手机,激活信用卡
两天后,凌晨两点多,邵某故伎重演,从院墙外杂物上厢房,进入二楼,西边房间门口摆着鞋子,猜测里面有人睡觉,应该会有手机,进去一看,果然床边上放着白色三星手机。
拿到手机后,邵某下楼时,经过一个小阁楼,里面电脑桌上有一台黑色笔记本电脑和一个黑色移动硬盘。邵某用黑色电脑包,将笔记本电脑、充电器、鼠标、移动硬盘席卷一空,从院门溜出。
回到暂住地,邵某用窃得的三星手机拨打客服,正是申请信用卡的手机。激活信用卡后,邵某扔掉手机卡。3天后,凌晨两点多,邵某在银行ATM机上取现2500元。几天后,又在江都商城三楼购物刷卡,花了1600多元。
银行催费,失主方知信用卡被盗刷
被盗的户主为李某,邵某第一次窃得的是其女儿的卡包,但她竟没有意识到在家中被窃。第二次被盗,李某女儿一大早发现手机不见了,后来发现电脑、移动硬盘也丢失了,才意识到被入室盗窃,于是报警。
李某女儿后来补办了身份证和手机卡,今年1月6日,她的手机收到银行短信,提示信用卡已被成功激活。她心想,本人没有到柜台办理,也没有打电话激活,可能是信息误发吧,也就没有在意。
不料,1月9日至1月13日,她的手机又陆续收到3条短信,说信用卡被取现2500元、消费两次共2600元左右;1月31日,银行工作人员开始催促还款,她这才意识到信用卡被盗用,于是报警。
盗刷信用卡的邵某,因为担心盗窃被抓,4月10日向警方自首,如实交代了盗窃经过,窃来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硬盘也一并交给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