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电信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分公司出台农村自有渠道业务发展酬金二次分配管理办法,将“小酬金”变“大酬金”——由过去单独考核个人变为考核支局团队进行分配。
该酬金管理办法旨在更好地激励渠道人员积极做好本支局社会渠道的营销支撑和协同营销工作,减少内耗,进一步确保业务发展酬金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解决自有渠道与社会合作渠道的利益冲突,促进支局业务的快速发展。
酬金来源视支局辖区的业务发展核定,酬金分配由 “小酬金”变为“大酬金”管理,一般情况下,支局长、渠道经理和区域维护人员按100分进行分配,表现出色的由支局长加1~20分,缺勤、不服从指挥调度或不参与活动的,按不同情况相应减分,直至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