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称: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有人用我的身份证开办了一个手机号,产生了300多元的费用。现运营商通知我去交费,请问,我是否应该承担这笔费用?
江西某律师事务所张艾律师:
首先,你可以向运营商提出书面异议,主张你并没有与该公司签订该合同;
其次,如果该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你可以向法 院提出抗辩理由:
一、他人冒用你的身份证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无效;
二、运营商对证件持有人的真实身份未尽谨慎审查义务,该 公司对该无效合同的订立存在重大过错,其应当自行承担话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