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多年的手机号码,突然被催收欠费和滞纳金,最近有不少市民反映遇到这样的事情。当初使用的手机号在缴清话费后未再使用,为何会产生欠费?通讯运营商对停用的手机号,几年后才通知欠费合理吗?是消费者违约还是通讯运营商失职?这笔欠费不交,是否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反映 多年未用手机号被催欠
近日,市民小陈突然接到一个0591开头的座机号电话,对方称是福州移动的工作人员。小陈被告知:“2010年曾使用过的一个手机号,有一笔欠费需缴清,否则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一个5年前曾短暂使用过的号码,突然被告知有欠费,这让小陈百思不得其解。带着疑问,小陈特地跑到营业厅查询,工作人员告诉她,那个手机号当时未注销所以产生了欠费。无奈之下,小陈缴清65元的欠费。
无独有偶,市民张先生4年前曾使用的一个移动电话号码,昨日也被催欠费。他表示,没人说这个号要去营业厅注销,当时他直接不用了。
调查 未销号仍扣除基础费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国移动泉州分公司的营业厅,向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使用过的停机号码。
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该号码存在45元的欠费。停用的手机号不再通话为何产生欠费?记者被告知,因为没有及时注销号码,号码在自动销号(停机3个月)前,每月仍扣除基础费。记者提供的电话号码,总共被扣3个月的基础费,其中包括来电显示、彩铃等费用。这就产生了欠费,运营商按照这笔欠费还要加收一笔滞纳金。
疑问 运营商为何不早通知
市民张先生质疑,既然欠费,为什么不早说?
从事律师职业的李先生表示,消费者收到的欠费通知中所称的“滞纳金”相当于违约金。他同时表示:与客户签订协议时,对所谓“滞纳金”条款,通讯运营商有提示客户注意的义务,否则,这种单方面加重客户义务的条款,是无效的。现实中,很多消费者不知道有滞纳金。按照合同法,格式条款加重对方责任或者限定对方权利的,应该以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如果没有提醒的话,那么这个条款应该是无效的。
有市民质疑,即便是尽到合理提醒义务的,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日积月累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何况运营商是几年后才告知,消费者很被动。”
提醒 未销号欠费入黑名单
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人大学毕业后将自己学生时代用的手机号弃用,结果给自己带来不良的信用记录。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手机号不用要及时注销,如果是用本人身份证实名办理的手机号,一旦不用造成停机欠费且不注销的话,运营商就会把该身份证号码拉入黑名单并会记录在诚信系统,同时产生欠费和滞纳金。如果不补齐欠款的话,用该身份证办的另外的手机号,不能办理任何业务。只有补齐欠费,用户的身份证号才会从黑名单中消除。
按照规定,原机主停机后达到一定的时间,再经过3个月的冷号期(即号码被封存起来),相关通讯公司就会把该手机号重新投放市场。他建议消费者,手机号停用,一定要到营业厅办理相关销号手续,解除与该号码有关的所有业务信息,以避免与后任机主产生瓜葛。